北京市文物公司(北京市文物商店)是国内有着重要影响力、历史悠久的老店。1956年,它由北京的88家古玩店,改造成为公私合营商店。1960年,改为实行企业经营管理的国家事业单位,是北京乃至国家收集社会流散文物的收购站和临时保存所。
设立文物商店应具备的条件
1注册需要有200 万 。需要实缴出验资报告
2有5名文博专家(退休的老专家中级就行,但不能是文物拍卖员)
3注册的地址可以和实际地址不一致
4有必要的设备设施至少;3个摄像头 ,保险柜,展示柜,灭火器,办公设备等
5不再要求是临街商铺了
6时间上2月左右
文物商店是国家设立的文物事业单位。在其内部实行企业管理。它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商业手段,收集流散在社会上的文物使之得到保护,为博物馆(院)和有关科研部门提供藏品和资料,并把完成这一任务做为检验文物商店工作成绩的重要尺度,但国家重点保护文物转让必须遵守国家文物法规定。